| 网站首页 | 纪明快讯 | 律师风采 | 典型案例 | 离婚资讯 | 损害赔偿 | 新法速递 | 律师论坛 | 咨询留言 |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最新公告:     欢迎您光临纪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纪明  2006年6月21日]        
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纪明律师事务所 >> 纪明快讯 >> 快讯 >> 文章正文
邮局入口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谁为律师维权
律师函
新律师法给刑诉法修改划…
如何客观评价律师的工作
律师为什么收费“高”?
刑诉修改逼近侦查改革深…
暴风雨过后必见彩虹——…
带着律师去买房成时尚
民诉法应赋予律师独立“…
推动律师业为促进经济发…
更多内容
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           ★★★
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3 9:29:27

  《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5年来,法律援助办案及受援人数逐年递增,达到42万件,但全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社会需求远未满足??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每年都要接受一两件法律援助案件,这是《律师法》对从业律师的要求,也是律师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对记者说。今年9月1日,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的五周年,记者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起始于1996年,但自2003年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后,法律援助工作才算真正驶上了快车道。“目前全国共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12000多名,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近6000人。全国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3259个,其中地市和县区级机构3176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工青妇老残以及高校等社会组织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达54976个,在各法律援助机构注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达到76890人。五年间,法律援助组织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一口气就向记者介绍出了目前全国法律援助从机构到人员的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工作走向规范

  “五年来,法律援助事业基本是以30%的速度在递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贾主任说,从2003年到现在,全国法律援助组织办案135万件,是2002年13万件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人次,是2002年123万人次的3.3倍,平均每年以27%的幅度递增;2007年全国用于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财政拨款达5.2亿元,经费保障也是以30%的幅度递增的。

  “这几年,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是我们每个律师都能亲身感受到的。”北京国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说:“我做律师10多年了,开始时只知道《律师法》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但几年下来,却没有遇到过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还是近几年,法律援助案件逐渐多了起来,全所十几名律师每年都能分到一个两个的,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都有。说实话,法律援助案件不能给律师带来经济效益,每个案子只有600到800元的经费补贴,有时还要自己贴上一点,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件乐事,奉献也是享受,特别是在帮助了一个弱者,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之后。”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员告诉记者,法律援助事业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从2004年到2008年,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要强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法律援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援助条例、范围、经费保障等都从立法层面得到明确,从而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弱势群体受益法律援助

  已经离开律师行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张巧妹一直记得她到律师事务所工作后接手的第一个案子。“那事发生在我刚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是三四年前的事了。”她说,一天,从楼道里传来轮胎辗地的“咝咝”声,抬头一看,一个衣着不整,坐在一辆自制轮椅车里的人正朝办公室移动。“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自制轮椅车不多,这样的残疾人多是经济相当困难的人。”律师事务所主任走过来对她说,这位残疾人需要他们所提供法律援助,主任说由她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的律师工作就是这样开始的。”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法律援助中心共为40339位残疾人提供了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张巧妹说:“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条例》里明确规定的。当前,残疾人和农民工,更是法律援助关注的重点。”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2007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9644件,农民工受援人数达到155277人,其中涉及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就达52458件,涉及农民工工伤的案件达到14018件。李长青是辽宁省北票市西官营镇的一个农民。2006年,他到沈阳市一家经营地板的公司打工,可才干了半年,就在一次施工中被电锯切断了左手姆指。“住院3天,就花了3500多元医药费。医院要2万元押金才能做接指手术,可老板不给钱,要了两次才给了1200元。”因为没有押金,李长青永远失去了左手姆指。沈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得知情况后,立即为李长青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历时一年多的审理,今年3月,沈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护原判。法律援助为李长青讨回7万余元的工伤赔偿。

  经费不足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万余件,受援人总数达到52万余人,并有近400万人次接受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共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44亿元。“让更多的人得到法律援助,是我们的心愿。”张巧妹律师说:“工作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却没有获得批准。有一次,在外省的一个法律援助中心还看到了这样一幅场景,一对老年夫妻走出法律援助中心时一脸的失望,说:"我们这么困难还得不到法律援助,这标准订得也太高了。"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没有获准。”

  王令律师说:“许多律师是愿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但能在多大程度上提供这种服务,决定因素是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力度。因为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相关的责任人都要受到处分。但什么样的人能享受法律援助,标准是由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根据自己的财力决定的,执行的标准也有很大差距。”

  记者了解到,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案件总量虽然一直呈增长态势,但实际情况还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2007年受援案件只有42万件,这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众还不能享受法律援助。面对经费短缺,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只好抬高法援的“门槛”。据了解,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增至6000万元,并拨款100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加上地方财政拨款,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收入达到5.2亿元。但即便如此,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经费,还不能得到稳定的财政支持,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也有相当数量的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的法律援助机构自成立时起就没有经费,需要支出时,须向相关的司法行政部门打报告,再由司法行政部门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如此一番,一个法律援助案的经费往往要等几个月才能拿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经费由当地的律师协会拨款,而律师协会的经费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上缴的管理费,这实际上是律师事务所在搞法律援助。因此,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投入,完善法援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仍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点。

文章录入:lxq    责任编辑:lxq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本所简介 | 业务范围 | 联系地址 | 收费标准 | E-MAIL | 站内导航 | 重要声明 |
    Copyright © 2005 - 2008 jimingla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诚信执业监督: 0817-6262581

    四川纪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
    蜀ICP备05005805号